ADIExpress(中欧快递-安达易)向会员提供国际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并制定“ADIExpress(中欧快递-安达易)会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如下。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ADIExpress(中欧快递-安达易)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户在使用ADIExpress(中欧快递-安达易)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ADIExpress(中欧快递-安达易)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ADIExpress(中欧快递-安达易)将在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用户。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本服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ADIExpress(中欧快递-安达易)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本服务”将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本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用户确认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在用户和ADIExpress(中欧快递-安达易)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请用户务必在注册之前认真
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和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和限制责任条款
及ADIExpress(中欧快递-安达易)认为须重点阅读的条款
将以粗体下划线进行标识,用户应重点阅读。
如有任何疑问,可向ADIExpress(中欧快递-安达易)咨询。
当用户按照ADIExpress(中欧快递-安达易)会员开通页面提示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开通程序后,即表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愿意接受本协议及ADIExpress(中欧快递-安达易)已发布或将来发布的各类规则的约束。在阅读本协议过程中,如用户对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不予同意,则应立即停止会员开通程序。
用户需支付的服务形成欠费,且长达30天以上ADIExpress(中欧快递-安达易)未能联系上用户或得不到客户有效反馈,ADIExpress(中欧快递-安达易)享有该货物的全权处置权利。此权利不影响法律赋予ADIExpress(中欧快递-安达易)的其他权利。
第一条(会员资格)
- 1. 会员是指在同意本协议的基础上,在网上提交使用本网站运营服务的入会申请,经本网站批准后绑定ID而获取的特殊资格。
- 2. 会员不得将会员资格出借、转让、买卖、抵押等。
第二条(会员申请)
1. 申请入会人员(以下简称“入会申请人”)需由本人网上提交注册申请。注册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时,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方可申请注册。
2. 前项的申请经本网站同意后即完成会员登录手续。但是如本网站发现入会申请人属于以下任何一项规定,可以拒绝申请人的入会申请,即使已批准入会者也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 • 入会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
- • 入会申请人曾经因违反本协议等行为而被取消会员资格;
- • 入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中,有虚假、误写或漏写的事项;
- • 入会申请人有未支付本网站债务的记录;
- • 入会申请人妨害本网站的运营和服务或妨害其他会员使用本网站的服务,或有阻碍以上运营和服务的行为;
- • 本网站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会员ID及密码的管理)
- 1. 会员在进行会员注册后,须负责管理本网站借与的会员ID、密码。
- 2. 会员不得将会员ID及密码出借、转让、买卖、抵押。
- 3. 由于会员对持有的会员ID及密码的保管不当、使用上的过错等而造成的损失由该会员承担,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使用会员ID和密码利用本服务的行为,即认为由会员本人进行的行为,会员对其本人的行为承担一切责任。
- 4. 当怀疑或得知会员ID或密码被第三方知悉及可能被非法使用时,应立即通知本网站,并按照本网站发出的指示执行。因会员未按本网站指示或规则执行,导致会员ID或密码被非法使用的,会员本人应对其可能遭受的损失承担一切责任。由于对会员ID及密码的不正当使用,而导致本网站发生损失时,该会员应赔偿本网站的损失。
- 5. 会员有义务定期更改密码。因疏忽此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6. 非公司特别认可,原则上不补发会员ID和密码。
第四条(提交申请的内容变更)
- 1. 会员入会申请时提交的注册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立即按规定格式提交变更申请。
- 2. 本网站按照会员登录的联系方式发送公司的通知,并按常规到达的时间默认为送达。
第五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1. 本网站使用会员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
- 1)您在注册账户时需要向我们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如您的姓名,有效邮箱,电话号码等,以便更好地使用相关服务,请您在注册时及时、详尽及准确的提供个人信息,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
- 2)您在本网站预报包裹时,您应据实填写商家发货的快递单号,购买商品的品牌、名称、价值、数量等等,以便我们准确地将包裹入库到您的账户。
- 3)您在提交包裹发货时,您应提供收货人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照片,联系方式,详细的收货地址等信息,以便我们尽快的将包裹处理发货。
- 4)为完成交易,您可能需要提供账号相关信息,并选择付款方式,以便我们了解您的支付状态。
- 5)您在预定安达易及安达易合作商其他产品时,根据产品性质及实现服务,均有可能需要您提供相关信息。
- 6)您通过我们的服务向其他方提供的共享信息,以及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所储存的信息。如您将包裹寄给其他人,您需要按照提示提供该实际收货人的信息。您确保您已经取得该收货人本人的同意,并确保其已知晓并接受本隐私政策。
- 7)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更好的为您提供服务的情形。您授权并同意接受我们向您的电子邮箱、手机、通信地址等发送商业信息,包括不限于最新的产品信息、促销信息等。
2. 本网站集团根据前项的各种使用情况及目的,可以共同使用公司持有的个人信息及积分等使用记录。如会员ID、姓名、性别、邮件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地址、公司名称所属部门等、昵称、笔名、生日、信用卡信息、购物记录、积分。
3. 本网站遵循隐私政策保护个人信息,不向第三方提供具有可识别性的个人信息。但在以下情况时,可以提供个人信息。
-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 2)您使用了必须披露个人信息才能正常使用的安达易或其合作商提供产品或服务,比如向您邀请的对象显示电子邮件地址,以便于对方知晓邀请的来源;
- 3)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或者为了维护公共利益;
- 4)在紧急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安达易及其用户之安全;
- 5)为维护安达易的合法权益,或安达易服务的正常运营,例如查找、预防、处理欺诈或安全方面的问题;
- 6)我们可能会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关联公司、合作伙伴等)共享您的订单信息、账户信息等,以保障为您提供的服务顺利完成。但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
- 7)其他符合法律,以及符合安达易《服务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规定、指引的情形。
4. 会员在利用本服务时,本网站可以使用Cookie。
第六条(退款)
- 1. 会员可以按照本网站规定的手续办理账户余额退款。
- 2. 会员将余额提出后,您积累的特权等级和积分将予以保留,账户仍可正常登录和查看。
第七条(停止会员资格及除名)
本网站由于以下理由,可以在不通知或催告会员的情况下,暂时停止会员资格或除名。
- 1. 本人或指使他人不正当地使用会员ID、密码及本服务时;
- 2. 会员在规定的日期内未补交欠费时;
- 3. 会员被执行没收、暂时没收、暂时处理、强制执行、破产、要求民事重整时,或会员自己提出请求时;
- 4. 密码输入错误次数高于本网站规定的次数时;
- 5. 在本网站规定的期间内,没有使用本服务时;
- 6. 其他,会员违反本协议或个别协议的任何条款时;
- 7. 其他,本网站认为会员不符合要求时。
第八条(本服务的内容)
- 1. 本服务是国际电子商务物流的服务。
- 2. 由于不是本网站与销售公司达成商品的买卖关系,因此本网站不成为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本网站不承担一切与商品相关的瑕疵、侵害知识产权等责任。但,如果会员有证据证明商品的遗失、破损发生在本网站仓储期间,则不受本条限制。
- 3. 由于不是本网站与运输公司缔结运输合同,因此本网站不成为运输合同的当事人。由于运输事故造成未送达、延误、破损及其他与运输有关的问题而导致会员蒙受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会员赋予本网站以会员的名义缔结运输合同的权限。
第九条(本服务禁止使用的商品)
以下商品,不能使用本服务。
- 1. 现金及支票、汇票、证券以及其他有价证券类;
- 2. 信用卡、现金卡等卡类;
- 3. 金融机关的存折以及现金提款卡;
- 4. 包裹上的送达地不易识别为本网站商号,也没有其他文字记载;
- 5. 活的动植物、死的动物或剥制的动物(即标本);
- 6. 人体或人体的一部分、遗体、遗骨、牌位;
- 7. 兴奋剂、大麻、麻药、作用于中枢神经影响精神状态的药物以及其他违禁药物;
- 8. 枪炮、刀剑、武器、兵器、火药类、爆炸物、有毒物、有毒化学物品;
- 9. 医药品、医疗器械、易碎品;
- 10. 儿童色情画、成人色情录像带以及其他淫秽物品;
- 11. 其运送、进出口受包括经由国在内的进出口国、州、地方自治体的法令禁止或限制的物品;
- 12. 航空、运输公司的运输协议中不允许承运的其他物品;
- 13. 本网站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其他物品。
第十条(本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条件)
- 1. 本服务费用如价格表所示。本网站可对价格表进行变更,恕不另行通知。计价依据的商品重量,以本网站的计量结果为准。
- 2. 本服务费用包括从本网站运送到会员处的单程运输费。关税、退运费或发生从本网站到会员处的运输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以下简称为“特别费用”)时,由会员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本网站没有义务垫付特别费用。
第十一条(订购商品的联系方法)
会员购入商品后,应立即按公司规定的方式,到安达易系统“新增到货预报”,预报时填写商家发货的快递单号,购买商品的品牌,名称,价值,数量等等信息,以便包裹尽快的入库到会员账户。
第十二条(验货)
- 1. 本网站可以开封检查商品内容。但是,本网站并没有检验商品的义务,同时检验的结果也不对商品质量、有无瑕疵、真赝品做出保证,不保证商品不违反发出地、经由地、目的地所颁布的相关法令。
- 2. 公司在进行前项规定的检验中,如果发现有违反“防止转移犯罪收益”相关的法律法令,怀疑有违反可能性的商品时,本网站可以采取报告警察及相关执法部门,提交商品等措施。
- 3. 若检验商品及采取本条规定的处理办法造成会员损失时,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拒绝提供本服务)
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以下情况,即使已经承接的业务也可拒绝提供本服务。
- 1. 属于第九条规定的商品时;
- 2. 不能确认会员的所在地或商品发送目的地的地址时;
- 3. 会员拒绝接收商品时;
- 4. 运输公司不进行商品的运输时;
- 5. 没有收到第十一条的通知时;
- 6. 根据第十一条的规定从会员处收到的有关商品信息的通知,与本网站收到的商品不相符时,或者第十一条的通知内容不正确时;
- 7. 被海关扣留时;
- 8. 会员违反本协议时;
- 9. 公司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第十四条(不能转运商品的处理)
- 1. 本网站收到第九条规定的商品时,可以马上废弃或以其他方法处置。
- 2. 当发生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不包括13(1))时,如果本网站已经接收了商品,则从接收日开始保管45天。
- 3. 会员如果在本条第2项规定的期限内,解决了与第十三条规定相违的所有事由,可以要求本网站将商品发送到会员的地址或在本网站认可的方法中指定一种。
- 4. 会员如果在本条第2项规定的期间内未能解决与第十三条规定相违的任何事由,本网站有权采取出售、销毁、丢弃或其他处置该商品的办法。
- 5. 公司根据本条第4项规定出售商品后,商品销售收入可以充当保管以及处置商品所需费用、本服务的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 6. 按本条规定处置商品时,即使会员受损失,本网站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 7. 无论本条的规定如何,本网站均可以按民事执行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服务的中断和停止)
1. 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本网站可以暂时中断或停止本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恕不另行通知。
- • 对提供本服务的装置和系统进行保养检查以及更新时;
- • 遇到火灾、停电、天灾、系统故障等,难以提供本服务时;
- • 电力通信公司未提供必需的服务时;
- • 本网站认为必须暂时中断或停止此项服务的其他情况;
2. 即使因暂时中断或停止提供本服务,而使会员遭受损失时,本网站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禁止行为)
1. 会员在使用本服务中,不得有属于或有可能属于以下任何一项的行为。
- • 以不正当的目的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 • 侵害本网站以及第三方的商标权、著作权、外观专利权、发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以及肖像权、广告宣传权以及其他权利;
- • 涉及欺诈等犯罪的行为;
- • 伪装第三方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 • 不正当地使用本网站以及第三方的设备,或阻碍运营的行为;
- • 违反法令、本协议或个别协议,以及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的行为;
- • 妨害本服务运营的行为;
- • 公司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其他行为。
2. 由于会员违反本协议或个别协议,或从事本协议禁止行为,使得本网站遭到损失时,本网站可以要求会员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和管辖)
本服务条款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由重庆仲裁委员会
依照提交仲裁时的适时仲裁规则予以
仲裁。